*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SGH-G2025-001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超声治疗仪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超声治疗仪采购,包含货物、包装、运输、产品保护、售后及其伴随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所投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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