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ZT11(10)-NSN2LDY-XJ-2025-17
公司:
因 广州 城市建设施工需要,我公司 南沙南二路东延项目部 拟采购一批不锈钢电缆支架(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304不锈钢电缆支架 |
750*350mm |
吨 |
10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二十涌 |
分2批次加工 |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过磅称重验收,并对过磅重量和理论重量进行比对,如过磅重量大于图纸理论重量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如过磅重量小于图纸理论重量的,要分析是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如满足要求则按实际过磅重量验收,不满足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接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加工件使用的原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对尺寸超差和严重锈蚀者不得使用,焊接材料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且与母材相配匹,下料及加工保证几何尺寸精度,表面光滑平整,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按指定时间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二十涌。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85 %货款,4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7%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需在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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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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