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511GG0271
项目名称:肇庆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4,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4,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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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普通图书 | 肇庆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4,8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总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格式可参照《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格式可参照《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3)同时提供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格式可参照《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2)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九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针对该项作出承诺,格式可参照《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s://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③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④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