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医院64排及以上CT和DR各一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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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30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人民医院64排及以上CT和DR各一台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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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台64排及以上CT、1台DR;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就上述内容可不提供相应资料,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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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