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锚固剂原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6-ZB-2508138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华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锚固剂原材料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B136-ZB-250813821)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华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按我公司生产需求,对锚固剂原材料采购,拟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山西华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锚固剂原材料项目
标段(包)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华实公司生产车间
2.4 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接送货通知10日内送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华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锚固剂原材料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1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不饱和聚酯树脂和固化剂)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明细应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
3.3.2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应为不饱和聚酯树脂);
3.3.3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扫描件),且仍须提供该合作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同时提供不饱和聚酯树脂和固化剂两种材料算作一个有效业绩。(必须按照本次招标货物明细表中的规格型号提供业绩,固化剂三种型号任意一种即可,不限同一合同体现)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2 18:00至2025-08-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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