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3730号-JLHYJ-2025-030
项目名称:2025年乾安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50950
最高限价(元):9509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乾安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9509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存储主机、高清庭审主机、庭审中控平板、强电控制器、庭外公告一体机、旁听席显示屏、庭审公告显示屏、法官、书记员应用电脑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 [2014]68 号、 [2017]141 号、 [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
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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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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