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7242025000102
项目名称:观音镇等18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280,03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次公开招标采购一年,本项目采用“采一签三”采购方式,运维服务期间对中标人各项考核合格,后续逐年续签合同,直到三年服务期满为止。(如运维服务期间内有重大政策法规的变化影响本次合同履约的继续进行,则可以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商议终止合同,如协商无果,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