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宁河、龙溪河一河一策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CQS25C0119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195
项目名称:长江、大宁河、龙溪河一河一策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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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大纲(试行)》修编、长江重庆段“一河一策”方案(2026-2030年)编制 | 1,630,000.00元 | 1 | 项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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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河“一河一策”方案(2026-2030年)编制 | 690,000.00元 | 1 | 项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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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河“一河一策”方案(2026-2030年)编制 | 480,000.00元 | 1 | 项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低于18%,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12日 至 2025年8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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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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