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502000158
项目名称:莱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4300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烟财采[2021]17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应达到合同总额45%以上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该部分的7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提供2家医院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的同类业务合同(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是指医院整体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数量应≤3家。
(2)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第2条、第3.1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还须满足第3.2条资格条件。
(3)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注明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参与方的名称,明确各成员在本合同中承担的工作分工和义务,以及合同分摊比例。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