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557
项目编号: D640000-20250812122153557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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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 | 现采购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450000.00 | 本项目一标段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每个延续期预算金额为450,000.00 元,延续总金额为1,350,000.00元。供应商通过折扣方式进行报价,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 | 现采购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550000.00 | 本项目二标段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三年,每个延续期预算金额为550,000.00 元,延续总金额为1,650,000.00元。供应商通过折扣方式进行报价,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综合考量上年度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客车(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