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25-0811
项目名称:校舍改造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1,73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舍改造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舍改造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