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0-JSHY-G2025-0259 项目名称:南通市开发区中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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