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XHZC25026(2025CGZXXJ0002)
项目名称:免疫试剂一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1.319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319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预算
询价保证金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免疫试剂一批
1项
513,199.00
5,131.00
详见询价通知书
第四章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于采购人每批次调货通知下达起 30 日(含)内到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采购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采购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采购货物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招标货物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标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器械。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采购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