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704厂废物治理设备租赁
询比采购公告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704厂废物治理设备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5704厂废物治理设备租赁
1.2 采购单位: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5704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计划使用1台挖掘机、1台叉车、1台吊车以及金属切割需要的氧乙炔、等离子切割等特种设备。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8?9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提供质量可靠、符合标准的相关设备;
2)供应商应一并提供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作业人员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需提供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应答人拟派的操作人员须具备:
1.叉车操作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N1:叉车操作)
2.吊车操作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Q2:限流动式起重机)
3.挖掘机操作人员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能力评价操作者》(挖掘机操作)
4.切割作业人员需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建筑焊割类)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类)
注:以上人员资质、执业证书均需提供扫描件
(6)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发送至sunqian@cepc.bj.cn,并于邮件内容编辑“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收到该邮生后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903(座机)17628378600(手机) (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请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8月13日16:00—2025年8月18日16: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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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