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JSMZ-G2025-0015 项目名称: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城西大道(雨水及路面)还建工程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70万元 采购需求: 计划于 2026 年建成通车的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工程部分桥墩侵占229省道(城西大道)老路路面,为保证城西大道道路交通功能、解决高速公路桥梁排水问题,需对该段道路进行还建恢复。还建工程北起于横港,向南下穿高速,终于城西大道与公新公路平交口,总长约 2.7km,按照 60km/h 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恢复,预估总投资约 3870.3万元。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及后续服务。涉及专业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管道排水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等。提交相关文本,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30日之前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无。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他未列明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