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福州海关2025年监管查验技术装备设备购建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本项目采购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 项目名称:福州海关2025年监管查验技术装备设备购建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CG2025-WT-XJ-HW-003
三、 采购人:海关总署
四、 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1,150,000.00元,其中包1人民币650,000.00元,包2人民币500,000.00元。
五、 采购内容:
(一)货物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包件1 |
1 |
手持式核素识别仪 |
4 |
100,000.00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及培训等工作。 |
福州海关指定地点 |
质保期自双方签署货物到货验收签收单并通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3年(货物厂家、国家另外规定的,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2 |
固定式行包核辐射监测设备 |
1 |
150,000.00 |
||||
3 |
手持式表面沾污仪 |
1 |
100,000.00 |
||||
包件2 |
1 |
空箱超声检测设备 |
1 |
500,000.00 |
(二)行业类型:工业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品目预算详见项目需求书中的分配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