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理化生仪器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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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391 | |||||||||||
2、项目名称: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理化生仪器实验室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98,900.00元 | |||||||||||
最高限价:2498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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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项目包含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吊装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及仪器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3年。 5.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监狱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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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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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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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