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5ATP00388
项目名称: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项目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手术室、健康体检科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项目市级资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手术室、健康体检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7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品目1:肺功能仪,容量测量性能:测量范围:0L~10L;准确性:≤±2.5%;线性度:≤2.5%;重复性:不超过±2.5%;
品目2:麻醉视频喉镜,内置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150ux;软管部件级别为IPX7;软管直径≤φ2.8mm;
品目3:监护仪,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6个;
品目4:血液净化机,具备配套低容量体外循环管路,用于儿童成人治疗,满足不同年龄体重患者治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
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④本次报价产品为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报价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