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第一书记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GXZC/2025/J046(省网)SDGP370890000202502000056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第一书记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3.59万元(壹佰陆拾叁万伍仟玖佰元整)
5、采购需求: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第一书记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
拆除部分:拆除所有门窗、门口北侧传达室、旧楼南简房、西南旧厕所、内外墙抹灰、天棚涂料、楼北混凝土地面共4916.38m²,原卫生间便槽、楼南花坛、花坛西围墙、园区北侧围墙、二层栏杆共251.91m。
新建部分:新建散水、内墙面抹灰及乳胶漆、外墙面抹灰及真石漆、天棚乳胶漆及局部找补、屋面防水保温、卫生间墩台、卫生间部分防水及地砖、卫生间隔断、所有围墙抹灰、园区内混凝土地面、原地面清理、更换门窗、走廊栏杆共7173.73m²,北侧砖砌围墙、园区排水沟共260.61m,园区内土方回填1881.93m³。
安装部分:采购及安装洁具12组,水表1个,阀门5个,开关插座151个,电缆终端头7个,配电箱6台,排气扇4台,照明及应急疏散灯具158套,室外消火栓2套,给排水管道163.62m,污水管道87.2m,配管配线6693m,电力电缆818.48m,电缆保护管324.25m,污水检查井4座,化粪池1座,水表井1座,电缆井6座及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取消或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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