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92-ZLZL-G2025-0013 项目名称:华庄街道安置房电梯综合保险服务(清舒、太湖、水乡、农联四个标段) 预算金额:769.500000万元(采购包1:162.000000万元;采购包2:256.500000万元;采购包3:184.500000万元;采购包4:166.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69.5万元(采购包1:162万元;采购包2:256.5万元;采购包3:184.5万元;采购包4:166.5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华庄街道安置房电梯综合保险服务共涉及四个安置房小区共342台电梯:(1)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太湖佳园A块72台电梯;(2)华庄街道太湖社区太湖佳园BCD块114台电梯;(3)华庄街道水乡社区水乡苑一三区82台电梯;(4)华庄街道农联社区侬联佳园74台电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缴费证明 10.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 采购包3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 采购包4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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