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RFZB-G2025-0032 项目名称:太湖科学城校校园文化建设 预算金额:2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8.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实验中学太湖科学城校区作为南京大学苏州附属教育集团核心成员,依托南京大学、苏州实验中学及高新区的教育资源,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智慧教学。学校融合苏式园林美学与现代科技元素,打造“科技引领、人文浸润”的独特校园,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创新、多元的成长平台,培养兼具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的未来人才。 (二)整体深化方案要求 本次文化创设应根据学校背景、建筑风格、教学特色、地域文化等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日常教学和展示需求,提炼本次创设项目的文化主题,详细阐述深化设计核心理念,并以此作为文化建设的核心,将其导入到项目的详细规划中,作为每个版块规划的主旨和线索,要求布局合理、设计表现手法多样,做到点面结合,能满足师生日常学习活动的互动性、安全性、教育性、示范性等功能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45日历天内深化设计并安装布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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