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张山村村庄搬迁可行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SYHFW202508-03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张山村村庄搬迁可行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张山村位于我矿井田位置中部,经过我矿相关人员走访调查,张山村压覆资源可以完全利用我矿现有采煤系统和设备、设施进行开采,可以利用较小的新增投入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村庄搬迁后新增综采工作面可以延长煤矿服务年限,经济和社会效益均十分可观,为了对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我公司计划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张山村村庄搬迁开展可行性评估。
2.2 采购范围:晋圣永安宏泰煤业矿区范围内。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40个日历天。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2.5.1服务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5.2按规定时间编制完成报告,矿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未经矿方同意不准外传。
2.5.3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理论计算、实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完成圣永安宏泰煤业张山村搬迁开采下覆资源可行性论证报告,相关成果符合我矿实际情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山地质与测量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测量类报告或村庄搬迁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4日17:00至2025年08月14日17: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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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