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5189-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设备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371.68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1.68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
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设备运维项目
371.6864
1
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设备运维项目包括北京市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硬件运维服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及综合统计分析系统软硬件运维项目、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运行维护项目、实时公交系统运维、交通影响评价审查系统运维服务、网络安全设备运维、北京市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运维服务、北京交通APP后台系统运维服务、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更新运维和北京市综检站治超监管系统示范工程运维,共十个部分。本项目的质量、服务、安全须遵守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的服务、安全规范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非小微企业投标人须至少将获得的采购合同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及承担的合同内容,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小微企业投标人可独立承接本项目。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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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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