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FJXW[GK]2025001-1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1(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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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0029900-其他鉴证服务 | 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委托鉴定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服务,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含相应鉴定范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鉴定范围应满足以下鉴定项目: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等。。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