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32025000095
项目名称:区人医精神专科病区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时投标人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影印件))。(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