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5-C2-210212-GXJY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鹏镇大鹏社区石门屯民族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973424.7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南县大鹏镇大鹏社区石门屯民族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73424.7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大棕手工作坊体验基地去1间,157㎡;墨池修缮1个,350㎡;改建1个旅游中心,180㎡;建设民族农家乐1个,500㎡;修建4处屯内道路,285米。本项目包含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拆除工程、围墙建筑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本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