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交子云创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急两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牛区交子云创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急两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已由金牛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3-510106-04-01-304024】第FGQB-0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交子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交子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中建新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金牛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3-510106-04-01-304024】第FGQB-00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五块石街道辖区内,赛云台东一路以南,商贸大道以东。
2.2 建设规模:电梯设备安装(含轿厢装饰)其中:客梯(含无障碍电梯)19部,扶梯6部。
2.3 计划工期:电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周期为120日历天;供货周期从甲方向丙方下达排产通知之日起计算,至货到现场之日止;安装工期从监理的书面进场通知且办理完成电梯井道移交之日起计算,至初步验收完成之日止。若电梯分批次交付,经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电梯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工序穿插情况提前告知。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梯生产制造、供货(包含主机、配件以及备品备件符合招标及业主使用要求的全部内容)、报关报验、包装、运输、仓储、运输至项目现场(包括装卸)、保险、安装(包含除总包既有脚手架、安全防护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电梯、支架、平台、施工便道、安全通道外需重新构建的相关内容,还应包括安装零配件和所有随行电缆的供应及安装、吊装、高层及超高施工措施等措施的全部内容。)、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调试、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组织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 、质保期内的年检、交付使用并进行无偿保修及保养(本承包单位从整体项目竣工日期起必须为合约内所供应和安装的整套电梯装置提供为期24个月的缺陷保修及免费维修;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提供为期60个月的缺陷保修及免费维修,并保证在紧急情况发生时 (如: 人关在电梯内)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外理)。质保期内丙方须无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正常运行与使用)、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并服从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安排、承担安全文明及环保责任、负责施工期间包括自身产品在内的所有产品的成品保护等本子项相关的全部内容。(为满足设计图纸要求、配置需求、使用需求等需丙方完成或配合完成的所有内容均包含内)。
2.5 质量要求:电梯制造和安装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1)若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品种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均为 B 级或以上(类型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均为 B 级或以上(类型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②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品种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其他:代理商须具有电梯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销售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电梯生产制造商与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注:若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代理的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电梯。代理商须具有电梯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销售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电梯生产制造商与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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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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