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涿州农场砖墙日光温室棚膜棉被等更换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涿州农场砖墙日光温室棚膜棉被等更换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kzb2025081500025)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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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涿州农场砖墙日光温室棚膜棉被等更换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 砖墙日光温室棚膜棉被等更换物资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完成,具体交货时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安排,但必须至少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交货地点位于:河北省涿州市刁窝镇东冯村涿州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此种设备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论设备的生产地如何,上述标准系指该设备使用地的相关标准。
其他:质保期:2年,保修期开始计算时间自项目验收单签发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886,937.90元,同时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清单),投标人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数量仅供参考,结算以固定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实体;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投标人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9)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具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与本项目类似业绩(需为投标人自身业绩,投标人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不认定为投标人自身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关键信息页、签字盖章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不体现签订日期的,做无效合同认定),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需能自行体现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关。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类似内容,投标人可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内容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属于类似业绩),同时投标人至少提供该业绩合同下至少一张销售发票,及相应银行进账流水(发票金额之和与流水金额之和一致,采购销售双方名称与合同一致),并提供相应发票税务系统查验截图。未提供发票或流水或查验截图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3.2情形之一;
13)投标人须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注: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电脑或同一网络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8-15 18:00:00起至2025-08-26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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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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