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4号-ZZFD-2025-007。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24年扶余市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一喷多促”飞防服务项目。
4.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无人机(含飞防助剂)+0.01%24-表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9%丙环唑嘧 菌酯悬乳剂+99%磷酸二氢钾速溶剂”飞防作业服务;覆盖面积 16.66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地点:扶余市;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8.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及飞防作业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2.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无人机));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5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①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缴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列 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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