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S2025-012
项目名称:横山大队更新警用执勤执法车辆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警用执勤执法车辆货物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警车 | 警车 | 4(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警用执勤执法车辆货物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警用执勤执法车辆货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以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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