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5-C2-230074-LZHX
项目名称:鹿寨县2025年拉站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措施+封禁措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3012653.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鹿寨县2025年拉站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措施+封禁措施)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12653.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91㎞2,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0.31%,具体建设内容为:(1)自然修复:新建封禁碑1座,封禁宣传牌20块,措施宣传牌20块,水土保持措施科普宣传牌14块,科普栏1座:(2)坡面水土水土流失治理:三维挂网9787.5m,水平阶地整地420m,生态袋护坡140m,植草沟总长3308m。(3)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新建生态广场2处,透水砼铺筑660m,新建步道长105m,砾石铺面250m,建设排污处理系统1套,排污沟长17m。新建排水沟3274m,排水管410m,沉砂池11座,过路涵工程80m。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垃圾分类亭8个。(4)河(沟)道及湖库周边水土流失治理:整治河沟1处,新建仿木栈道长72m,排水渠297m,维修拦砂坝1座;新建50m³混凝土水池1座,整治水源地1座,新建100m³混凝土水池1座,植草砖铺筑380m,铁丝网护栏45m。新建波纹坝1座,绿色透水砼道路长31m,块石护脚驳岸185m,汀步75m,排水沟28m,预制涵管9m,条石步道长30m;
最高限价(如有):3012653.7
合同履约期限:12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在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作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