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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燃气老旧管道及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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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8-18 14:39:0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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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2456517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燃气老旧管道及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300G2508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牡爱民区发改审批(2024)4号文件、牡建政发(2025)3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爱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及资金比例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73%、项目单位自筹资金27%。招标人为牡丹江市爱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燃气老旧管道及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83个居民小区9539户居民用户管道及设施的改造。
2.3建设规模:本项自主要对牡丹江市爱民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9539户居民用户,改为使用管道天然气。配套建设庭院立管28617米,户内支管28617米,安装物联网表9539个,报警系统(带切断阀)9539套,自闭阀9539个,锁闭阀9539个,不锈钢定尺波纹软管14308.5米。(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97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2.7最高投标限价: 投资金额:203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89.35万元,预备费:104.30万元,设计费:42.21万元]
2.8工程性质:改建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编制竣工图。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 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
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投标人(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下同)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含燃气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22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889.35万元燃气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42.21万元燃气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近三年(2022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1889.35万元燃气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近三年(2022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42.21万元燃气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注: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同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养老保险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养老保险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配备,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6)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2人及以上,其中包括:
①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燃气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或燃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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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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