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5(NH01)XZ0018
项目名称:桂城街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帮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桂城街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帮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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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桂城街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帮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1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用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费用上限111万元止,以先达到者为合同终止之日。如服务期到期之日,中标人仍然有服务项目正在进行的,则要全部服务完成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解除,结算费用按照本项目合同要求计算。当服务费用累计接近或达到111万元时,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超出本项目合同总价111万元部分的服务费采购人不作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或提供以下任一项资料: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桂城街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帮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桂城街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帮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