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蒲洲热电2025年灰渣处置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42-CG-250813877)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蒲洲热电2025年灰渣处置服务询比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142-CG-25081387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渣(粉煤灰、炉渣,以下简称“固体废弃物”。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等固体废弃物需要进行综合处理和利用,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区域内交通方式较为便利。蒲洲热电公司2025年发电量预计34.3亿千瓦时。产生约65万吨粉煤灰及16万吨炉渣,主要处置方向是运城、三门峡及陕西西安周边市场。
2.2 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2025年灰渣处置服务
标段(包)内容:对灰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
2.3 服务地点: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工作区域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供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标段 2025年灰渣处置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供应商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和3.2.2至少有一项须为供应商自有
3.3供应商业绩要求: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燃煤电厂灰渣或粉煤灰或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8 18:00至2025-08-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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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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