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上河煤业有限公司食堂托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36-CGN-250821305、SXZB-2508239311JNF239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上河煤业有限公司食堂托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36-CGN-250821305、SXZB-2508239311JNF2393/01),已由太煤化企管字(2025)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上河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目前上河公司职工食堂由第三方托管运营,现遵照集团公司下发的管理规定进行采购。提供在矿职工的正常每日的三餐及接待服务。
2.2 采购范围:负责食品的清洗、加工、制作及职工餐厅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餐厅所属范围内的卫生工作,要确保职工餐厅卫生无死角。按照要求配合公司及上级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餐厅餐具、灶具的清洗、消毒、除四害工作。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并做好登记和巡检、晨检等各项记录。负责职工餐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洁、维护及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负责职工健康体检,保证人员符合国家、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至少需要15人。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服务地点: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上河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饮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8 17:30至2025-08-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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