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溧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批文名为:关于溧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溧发改[2024]4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溧阳市污水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溧阳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概况:
2.1.1 建设地点:溧阳市市域范围内。
2.1.2 建设规模:对老旧管网改建De32-DN1000供水管道全长约360公里;改造提升社渚水厂泵房及天目湖水厂应急加药系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旧供水管网、泵房及加药系统改造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5万元。
2.1.4 勘察周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2.1.6 本标段工程投资总额:约317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涉及溧城街道、古县街道、天目湖镇、戴埠镇、埭头镇、上黄镇、社渚镇、竹箦镇、别桥镇、南渡镇、上兴镇等11个乡镇(街道)的老旧管网改造,改建或新建De32-DN1000供水管道总长约360km。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配合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勘察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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