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B3212821886000040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57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志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乡镇污水管网缺陷修复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范围内
2.2工程规模:
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85千米,污水收集支管网70千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3座,改造修复污水收集管网23千米。
2.3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5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②初步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 ③施工图设计经甲方认可,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 ④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100%(若项目分批实施和验收则分批结算)。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 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的要求: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社保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