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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障碍土消除(包含补充设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CS1107G25081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三期)的批复黑市农字【2025】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爱辉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黑河市爱辉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障碍土消除(包含补充设计)-第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霍尔沁村、泡子沿村、张地营子村。
2.3 建设规模与任务:霍尔沁村、泡子沿村、张地营子村实施总面积:26399.91亩。任务:耕层培肥、心土障碍消减、pH调控、心土改良、暗渠构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服务内容:完成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障碍土消除(包含补充设计)。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最高投标限价:4354.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并提供(2025年05月-2025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六类人员除外,提供证明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承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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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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