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气泡袋、返单袋等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气泡袋、返单袋等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气泡袋、返单袋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251094HW0024-0050
3、项目概述:市公司福彩气泡袋、学生档案气泡袋、录取通知书气泡袋,国际背胶袋、返单背胶袋等。使用范围:市分公司。数量:采购1家供应商。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市分公司公司气泡袋、返单袋等采购,服务期1年,总预算约47.5万元。
2)项目预算47.5万元。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 包,详见下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序号 | 货品名称 | 数量 (万枚) | 单价限价 (元) | 限价 (万元) |
| 1 | 福彩气泡袋 | 12 | 1. 1 | 13.2 |
| 2 | 政务专递气泡袋 | 15 | 0.8 | 12 |
| 3 | 录取通知书防水袋 | 10 | 0.35 | 3.5 |
| 4 | 学生档案气泡袋 | 10 | 1.1 | 11 |
| 5 | 返单背胶袋 | 6 | 0.3 | 1.8 |
| 6 | 白色气泡袋 | 6 | 1 | 6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7.5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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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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