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区二号泵房接力管路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SNZB-XBKY-D2025010415
2.3 项目概况
根据矿井生产接续规划,正通煤业公司将在西区规划建设西区二号泵房排水系统以保障后期工作面安全回采,本次施工项目为西区二号泵房排水系统接力排水管路。
2.5 建设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彭公镇齐宇河村。
27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煤矿井下排水泵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GB 50451-2008);
现行国家、行业的其它有关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施工期间有效;
3.4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以及拥有安全生产管理B证,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日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发生禁止交易的行为;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同类施工安装工程),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对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将复查原件,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 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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