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凤翔区医院三号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宝鸡市凤翔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息智能化系统、集中供气、智能医护对讲、变配电工程、室外完善及基础配套工程、1-5及18层医疗装饰工程、智慧物流传输系统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凤翔区医院三号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凤翔区医院三号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提供项目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和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缴纳证明)。
(3)企业和项目总监具有近三年(2022年9月至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企业和项目总监至少各一个。
(4)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其他要求:
(5)提供企业及项目总监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查询截图,并无不良行为记录。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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