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5年第四教学楼维修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22025094008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2S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音乐学院2025年第四教学楼维修项目 已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津教政办[2025]1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音乐学院。 市财政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587.86万元 建设规模为
45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音乐学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对学校第四教学楼进行维修,涉及建设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现址范围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音乐学院2025年第四教学楼维修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规模4500平方米,最大跨度15米,最高层数3层、最高高度15.6米。建设内容:拟对学校第四教学楼进行维修,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本项目包含:房修土建工程、 房修弱电工程、 房修电气工程、房修采暖工程、房修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6年12月0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申请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申请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申请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申请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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