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4年2号机组管式WGGH系统一级烟气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施工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2-33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4年2号机组管式WGGH系统一级烟气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施工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4年2号机组管式WGGH系统一级烟气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施工安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2)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的燃煤电站低低温省煤器或低温省煤器或烟气冷却器或环保脱硫设备(含超净排放)改造或新建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一级住建师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至少具有1个火电厂改造项目施工或基建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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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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