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公益性公墓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东部新区公益性公墓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成东经发审【2025】第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成都东部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东经发审【2025】第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公益性公墓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
2.3建设规模:成都东部新区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143 平米(合15.21亩),计划新建室外墓穴6000个,室内骨灰盒寄存设施2000个及业务用房、骨灰楼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4计划工期:57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由发包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施工工作,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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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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