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新区(胜园街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智慧平台建设)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2000202502000111
项目名称:东营高新区(胜园街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智慧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68万元
采购需求:东营高新区(胜园街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智慧平台建设),计划构建一体化防汛排水管理体系,通过物联网实施采集多源数据,依托AI、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管网监测、洪涝预警、应急调度等核心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其中系统开发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开发完成并调试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运维期为开发结束后剩余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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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