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3409)
一、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福建储运煤炭储备华电福建可门项目监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2.2 项目规模:堆存能力0.70Mt,主要包括2座条形储煤场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运工程检测、监测-福建储运煤炭储备华电福建可门项目监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及材料甲级检测资质。(2)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批准的检测项目(参数)须包含相应的监测项目(参数)。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合同价均不低于100万元的陆域形成或软基加固监测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封面或首页、标段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12 16:00到2026-0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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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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