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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2026年13个小区及单体楼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码:FJ0300G26021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牡爱民区发改审批(2026]1号、牡爱民区发改审批(2026]2号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 70%,地方配套30%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牡丹江市爱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2026年13个小区及单体楼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师范小区、农业局宿舍、209家属楼、红日综合楼、天安小区2.3.5.6.7.8、桥北委22组、桥北委24组、铁路医院小区、师院家属楼、林医小区位于太平路西侧;东新荣三巷、龙江小区、丝绸3号楼4号楼、龙江41号楼、42号楼位于太平路东侧;共计68栋,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288797.96平方米,以上小区主体及配套设施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最高投标限价:189.01万元
2.5服务期:639日历天,计划服务开始日期 2026 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12月31日,(本服务期限在招标阶段为预估,最终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为准同步调整)。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注: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
3.3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配备要求自行配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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