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1#检修生活服务中心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2-37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1#检修生活服务中心厨房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1#检修生活服务中心厨房装修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计划工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一期)工程1#检修生活服务中心厨房装修,包括天棚工程、地沟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套工程、木作柜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合同、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要求: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完工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及范围)的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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