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子项一)-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5-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5]16号)、关于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5]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子项一)-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子项一)-监理
2.2项目预估工程费:约7883.9761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审计值为准)。
2.3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4项目建设内容:北湖科技开发区供水保障工程改扩建DN1000mm-DN1200mm给水管道约5.62km;中科大街与雅园南路交汇处新建区域给水加压泵站一座,日供水量10万m³/d。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总工期302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不包括涉铁工程(穿越长图乙线、龙北联络线铁路防护套管主体工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如工程延期,监理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监理费用。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4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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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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