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友谊路至进学街供热管网改造(路面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建施20250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友谊路至进学街供热管网改造(路面恢复)工程,项目已由延吉市自然资源局以延市自然资函【2025】0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出资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友谊路至进学街供热管网改造(路面恢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友谊路至进学街供热管网改造(路面恢复)工程;
2.2 建设规模: 2000m;
2.3 招标范围: 友谊路至进学街供热管网改造(路面恢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1个;
2.5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6 总投资额:1766891.00元;
2.7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友谊路至进学街;
2.8 计划工期:2025年9月3至2025年10月2日,30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申请人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状态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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